【觀點】“嚴格控制大型體育場館建設,對已建成的體育場館,可嘗試商業化運作,在保證公益性前提下,提高綜合運用效率!
【背景】大型體育場館在修建時都投入了大量資金,日常維護成本也很高。然而,與巨額的開銷相對應的是,其賽后利用效率極低。一方面,由于國內場館的所有權、運營權以及行業管理監督權三權分離,責任不明確,管理存在空白。另一方面,國內大部分體育場館因為設計與地理位置的關系,于普通民眾來說,遙不可及,因而造成大型體育場館資源閑置,與民眾人均體育設施嚴重偏低形成畸形對比。
【建議】全國人大代表劉平建建議,對已有場館嘗試商業化運作,在確保滿足公益性的前提下,規范運營。結合場館地理位置特點,通過與高校結合或與大型社區結合,提高體育設施綜合利用率。嚴格控制場館建設,充分論證其遠期發展,最大程度利用已有場館,能改、能租的就不要考慮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