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體育場地和設施不足是當前困擾我國全民健身事業發展的一大難題。18日在此間召開的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劃》工作座談會上,與會代表建議,加強體育基礎設施建設,未來應優先抓好公共體育設施的布局規劃,解決滿足競賽需求的大型場館與全民健身需要的中小型場館之間結構失衡的問題。
國家發展改革委社會與發展司副司長蘇國在發言中說,現在各地政府承辦體育賽事、建設大中型體育場館的熱情很高,然而從目前情況來看,不少場館在舉辦完賽事后出現不同程度的閑置,既沒有足夠多的后續體育賽事,同時因為功能設計、運行成本等問題難以服務于全民健身活動。因此,他建議,一方面對現有公共體育場館進行一定程度的財政補貼,使其在全民健身活動中發揮作用,另一方面應指導地方各級政府把建設重點從上項目、上大場館,轉向建設全民健身場館。
此外,蘇國指出,現行法律法規對于各級城鄉建設規劃和土地用途規劃只有原則性要求,但對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規劃無明確要求,從而導致在城市化進程中一些地方的公共體育場館被占用,卻未落實新的公共體育設施用地,因此下一步應重點做好有關公共體育設施規劃布局的法律法規制定工作。
據了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各地在城市建設、舊城改造、居住區開發建設中保證體育運動用地,并把是否按要求配建了體育健身活動場所作為審查城市規劃的重要內容之一。但與會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機關黨委副書記宋志軍坦承,在實際工作中缺乏有效的懲戒手段與措施。
來自國家發改委、中央文明辦、教育部、文化部、國家體育總局等27家部委的相關負責人參加了當天的座談會。